日期:[2022年09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2]

“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由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统一安排、督导,于2022年5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三晋执行利剑”集中攻坚行动。为进一步加大集中攻坚行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本报开设"三晋执行利剑"专题,今天推出第十六期。
拖欠农民工工资 干警七天执结31.4668万元
  近日,十多名申请执行人满面笑容地聚在沁源法院门口,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李某等十六人与太原市某公司拖欠劳务报酬纠纷案,申请执行人讨要多年无果。在通过诉讼取得胜诉判决后,该公司到期仍然未履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受理后,沁源法院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制作、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沁源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及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就案件履行情况进行详细沟通,并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在干警做了大量的沟通工作并采取恰当且有效的执行措施后,十六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全部案款31.4668万元,仅用时7天就执行到位,该系列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被执行人以房抵债 柔情执法案件执结
  2019年1月23日,被告乔某某向原告晁某出具两张欠条,共计欠原告晁某49万元,并同意以自己名下一套房屋作为抵押,但原、被告双方并未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霍州法院判决后,因乔某某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晁某向霍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调查发现,乔某某名下有房产一处,遂将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经二次流拍后,晁某同意以此房以物抵债。
  霍州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耐心与被执行人乔某某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同意腾房。9月15日,执行局干警刘志龙等一行3人前往该房屋所在地,在被执行人家人的配合下,成功将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执行悬赏显成效 被执行人主动现身
  被执行人宋某应归还申请执行人贺某借款40万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贺某向汾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宋某有3件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立即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宋某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其间执行人员多次打电话,甚至在被执行人住所附近蹲点,也未能找到宋某,宋某像人间蒸发一样,执行案件一时无法有效推进。
  为推进案件顺利执行,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贺某介绍了执行悬赏制度,申请执行人当即表示同意,并表示愿意拿出5万元作为酬金。
  2022年6月13日,汾阳法院针对宋某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并在微信公众号、汾阳融媒体等平台进行公布。悬赏发布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宋某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主动提出处置其一套房产。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参与下,宋某处置房产后,将所得款项尽数交至执行局,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1件。
执行法官倾心沟通 被执行人主动执结
  近日,盐湖区法院执行法官刘艳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将5万元执行案款交付到申请执行人贺某手中,促使一起“执行难”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贺某与被告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杨某支付原告贺某赔偿款共计17.7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未依照判决按期履行,贺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杨某在支付6.4万元后,剩余11.3万元无力履行,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7月19日,申请执行人贺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剩余执行案款。刘艳红法官接手该案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并释法明理,力促化解矛盾纠纷。
  2022年8月2日,刘艳红法官见到被执行人杨某后,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其征信将受到严重影响。在强大司法震慑下,被执行人杨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剩余执行案款,但称自交通事故发生后,已从单位辞职,无固定收入,再加上近年没有存款,希望申请执行人贺某能放弃部分款项。经和申请执行人贺某沟通,贺某同意被执行人再支付5万元执行案款,剩余执行案款自愿放弃。2022年9月9日,双方当事人按约定来到执行局,被执行人杨某向申请执行人贺某当场交付现金5万元。
网络平台现行踪 顺藤摸瓜执行毕
  申请执行人单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王某某多次以生活所需、生意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单某某借款共7.8万元,但是一直未能偿还。后申请执行人单某某将被告王某某诉至大宁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也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致电被执行人,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系。
  8月24日,执行干警在抖音平台上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踪迹,视频显示其已回到临汾,执行局局长决定立即拘传。干警在王某某家附近蹲守了近一个小时,终于看到他的身影并对他实施拘传。当天19时,被执行人王某某被带回法院,但其态度懒散不配合,恶意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将其带进羁押室,同时联系了他的家人。
  王某某深知无法再逃避,便主动向亲戚朋友打电话筹款,表示当场能履行2万元,每月可以再给申请执行人单某某还2000元,直至还完。申请执行人单某某对此也表示同意。
  经过长达10个小时的执行,从实施拘传到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当场写下保证书。
被执行人是在校大学生 法官柔性执法达成和解
  21岁的张某是某医学院大三在读学生。2020年7月的一天,张某、韩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韩某负次要责任。后经鉴定,韩某构成十级伤残。治疗结束后,双方协商未果,韩某将张某诉至定襄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韩某83315.2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给付,为维护自身权益,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面对这位“特殊”的被执行人,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进行了释法明理,张某哭诉自己家庭条件不好,自己还是一名学生,8万多元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多了,自己根本无法偿还。执行法官见到张某父亲并向其说明来意后,张某父亲表示自己身体不好,常年吃药看病,张某已经是成年人,让她自己解决自己的事。之后,执行法官数次联系张某家人,但其父亲表示坚决不会管,任由法院处置。
  执行法官一方面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张某说明诚信在当今社会的重要作用,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劝说韩某采取更加温和的方式解决问题。
  张某表示,自己接到执行通知书后非常害怕,害怕面对申请执行人,更害怕面对法官。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更应该懂法、守法,作为一名成年人,遇到问题要勇敢面对,而不能一味逃避,我们今天专门找你,就是想挽救你,给你一个机会。”听完执行法官的话,张某终于不再逃避,她真诚地向申请执行人道了歉,并表示自己会积极利用寒暑假做兼职,争取早日将赔偿款偿还完毕。
  申请执行人韩某告诉执行法官自己需要做二次手术,希望张某先给付一部分费用。张某跟家人沟通后,其父亲表示确实应该赔偿,但家里困难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学校领导听闻此事,在了解到张某家庭的实际状况后,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募捐,并将2万多元的募捐款交到了法院。目前,法院已将该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韩某手中。
  近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韩某和被执行人张某达成长期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张某参加工作后,利用自己的劳动所得早日将案款偿还完毕。
被执行人人去楼空 法官洞察端倪促执行
  申请执行人与山西某置业有限公司案件共计六件,申请执行人刘某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售楼部现已人去楼空,但小店区法院执行干警发现山西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 (兼负责人)在老板的另一个公司内办公,执行人员决定对办公场所进行搜查。
  执行干警搜查发现,山西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涉案工程项目的相关证照,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墙施工合同,供水合同,电梯合同、委托销售合同等一应俱全。执行干警还发现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应收账款。执行人员立即对一干证据进行妥善保全,下一步,小店区法院拟进一步采取财产调查等强制措施,敦促山西某置业有限公司履行其法定义务。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