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9月2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政府多部门群策群力

  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太原市政府多个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为化解高层建筑重大安全风险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太原市卫健委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认真分析研判新形势下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以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培训、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6个验收项目为重点,细化实化形成了16项评估验收内容、512项评估验收标准,从制度层面推进太原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与市安委会、消防支队共同研究政策,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市、区)房产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加强对民用高层建筑的管理。
  太原市住建局对全市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参建各方的责任,确保施工期间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卫健委:开展常态化督查,实行包点联系指导
  太原市卫健委要求,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底线思维,高效统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为此,太原市卫健委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认真分析研判新形势下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以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培训、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6个验收项目为重点,细化实化形成了16项评估验收内容、512项评估验收标准,从制度层面推进太原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同时,太原市卫健委开展了常态化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必管要求,要求全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实行包点联系指导,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全覆盖式对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危化品、基建安全、食堂燃气等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并推进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此外,还要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卫健委要求系统内各单位坚持每年组织1-2次大型消防演练,不断促进医务人员精通消防“四懂四会”的基本要求,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技能,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委托山西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对全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80余人获得国家五级消防操作员资格,同步对40余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培训,进一步夯实了消防安全基础。

房产管理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与市安委会、消防支队共同研究政策,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市、区)房产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加强对民用高层建筑的管理。
  首先,深刻吸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指导各城区督促物业企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抓好落实,制定下发《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与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梯控系统试点工作推进会”,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在全市130个小区、890幢高层住宅、3410部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梯控系统,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惠及55万居民。此项惠民活动已通过省、市各新闻媒体及“学习强国”进行了报道。
  其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责指导各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高层建筑开展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强化消防安全管控措施,用足用好处罚手段,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等开展联合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第三,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对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进行及时维修,督促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与消防救援站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四,指导各级房产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督促高层建筑的产权人、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务单位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消防车通道障碍物。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集中查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疏散和通道畅通。
  第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按照规定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警示标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今后,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还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治,为人民群众创建更舒适、更安全的商、住环境。

住建局:网格化管理,压实参建各方责任
  针对全市施工项目点多面广管理困难的实际情况,太原市住建局对全市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参建各方的责任,确保施工期间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首先,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就要求施工单位对办公区、宿舍区等临时用房建筑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测,确保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确定了办公区、宿舍区的位置后,要求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持通畅,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要求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区全部使用低压安全电,并且安装“智慧用电”报警系统,从源头上解决了工人宿舍区因为私拉乱接电引发火灾。
  其次,施工现场按照施工进度把临时消防管线和永久管线结合,一次性施工到位,随着楼层的升高一直铺设,做到永临结合,既满足了施工现场的消防用水,也避免了重复施工造成的浪费。
  再次,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融入日常检查中,进行重点把控。在行为方面: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防火技术专项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是否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并有文字和图片记录;施工人员进场或作业时,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是否由动火作业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审批应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审批。实体现场方面:施工现场内是否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是否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及可燃材料存放、加工使用场所配置消防灭火器。
  下一步,太原市住建局将继续按照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作为检查把控的重点,齐抓共管坚决杜绝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