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法院
高效调解解民忧 上门服务暖人心
被告常某某向平顺某银行贷款3万元,并签订了小额贷款借款合同,之后,常某某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多次催讨未果,遂向平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清偿未偿还款项及产生的利息罚息等。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事实后,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遂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同时考虑到被告行动不便,无法来院参加调解,便以上门调解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既帮助当事人解决了愁事、难事,又有效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切实满足了当事人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