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7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6]

临汾调整市政府安委会为市安委会

  本报讯 (记者 王翠)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加强对临汾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将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更名为临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
  为加强政治监督和责任追究,压实各方责任,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后的市安委会将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5个部门(单位)纳入成员单位。
  市安委会主要职责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察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协调有关方面力量参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