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7月2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在雪碧、奶茶中下“毒” 20人获刑

  近年来,毒品经过乔装打扮,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如“神仙水”“开心水”“听话水”……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丰城市人民法院分案审结了一起贩卖新型毒品“神仙水”案,涉及的20名被告人分别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1年,被告人涂某峰伙同被告人蒙某红网购“神仙水”原液进行贩卖,被告人王某琪提供自己的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供蒙某红收取毒资并帮助送货,被告人蒋某晨、孟某康等人从涂某峰、蒙某红处购买“神仙水”原液注射到雪碧、奶茶等饮料中进行勾兑,并贩卖给被告人邓某文(夜场DJ)等人,夜场DJ再将“神仙水”饮料转卖给吸毒人员。“神仙水”以“γ-羟基丁酸”为主要成分,滥用它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者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甚至死亡。目前,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 据中国禁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