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6月2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5]
省高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剑指涉养老诈骗 守护百姓“养老钱”

  本报讯 (记者 王美如 特约记者 白婕/文 山海/摄)6月14日,省高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通报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公开发布典型案例,省高院刑二庭庭长孙雪峰、副庭长薛克昌回答记者提问。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霄主持。
  新华社、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20余家中央驻晋主要媒体和新闻网站、省内主要媒体和新闻网站的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杨宏介绍,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司法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闻令而动、迅速行动,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02件,审结76件,取得初步成效。
  杨宏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部署,建立专项机制。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对专项行动靠前指挥、亲自研究、提出要求。省高院成立由14个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出台实施方案,完善机制、明确任务、细化举措,推动专项行动部署落地落实。对正在审理的26件案件建立周报制度,实行院领导包案、院庭长承办,加大办案攻坚力度,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把握犯罪特征,突出打击重点。省高院对近三年审理的养老诈骗类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两类案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88.4%。全省法院准确把握养老诈骗犯罪特征,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发展“养老事业”、投资理财、老年婚恋、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提拔等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完善制度规范。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确保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省高院及时修正养老诈骗犯罪常见罪名《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统一办案标准尺度。强化庭审释法说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团体、老年群众现场旁听,同步进行庭审直播。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五起典型案例,涉及以投资养老项目、老年婚恋、代办低保、代办养老保险、帮老年人子女找工作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
  四是加强协同配合,全力追赃挽损。对涉案财产全面调查、依法处理、严格程序,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对于查明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聚敛的财产、孳息等,依法追缴返还受害人。全省法院加大养老诈骗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全省法院涉养老诈骗追赃挽损金额近1亿元。
  五是充分发动群众,掀起宣传热潮。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公园、社区、乡村等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网站、官微、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典型案例、法官说法,以微动漫、微视频形式进行反诈宣传。6月10日,省高院统一部署,全省三级法院同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活动,1935名法官、干警在辖区开展现场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76万份、张贴宣传海报14277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4952人次,学习强国、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十余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掀起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强大宣传攻势,取得良好成效。
  杨霄介绍,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之所需,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所盼。全省法院将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政治大事来抓、作为本职要事来抓、作为民生实事来抓,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充分展现人民法院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
  杨霄表示,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关注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后续战果,携手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发布会上,孙雪峰、薛克昌分别围绕下一步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举措、老年群众如何识别和防范诈骗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