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6月1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我省顶格落实国家助企纾困稳岗有关政策

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实施范围扩大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6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保粮食能源安全、保基本民生等有关政策措施。
  省人社厅顶格落实国家助企纾困稳岗有关政策,出台了系列措施,具体为:将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其他17个特困行业和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中高风险疫情县(市、区)的中小微参保企业,扩大到该地区的大型参保企业以及全省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所有参保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名参保职工500元。
  省人社厅持续实施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阶梯性奖补政策。对小微企业年度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100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给予补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报告制度,将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优先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向各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或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经各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实施时间到期后,可采取一次性还款、合理延长还款时间等方式,做好政策衔接。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优先提取、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上述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省委、省政府坚决扛起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不少于4707.2万亩,总产量不低于285亿斤。截至目前,全省已收获小麦364.9万亩,占应收获面积的44.8%。
  统筹推动氢能、甲醇、地热等开发利用。推动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新立项公共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多能互补的形式解决供暖(制冷)用能需求。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支持力度,促进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培育。建设国家级甲醇经济示范区,加速甲醇汽车生产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