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6月1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万柏林区法院

裁判文书附提示告知书

  本报讯 (通讯员 杨林运) 为切实有效为人民群众解难题,万柏林区法院从便民原则出发,以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促进执行效率为目标,主动推行民事判决书后附提示告知书微创新举措,将审判延伸至执行,打通审执衔接的“任督二脉”。看似是判决文书后的简单添加,带来的法律效果却不简单。
  明示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不得有转移、隐匿财产等妨害司法行为,督促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加快执行进程,有效减少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可能。
  通过在民事判决书附件中列明具体履行方式,提供更多履行方式选择,清楚指引当事人自动履行,可以借助法院的公信力,消除当事人因自动履行可能产生的不安,也可解决当事人经过诉讼后不愿再与对方联系从而无法自动履行的问题。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通过将“执行通知前置”,判决送达即视为当事人已知悉执行通知内容,逾期未履行的,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法院不再需要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即可开展执行工作,解决了执行阶段再送达问题,有助加快执行进程、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民商事判决书后附提示告知书试行以来,在解决审判与执行之间存在的断层问题,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减少执行环节、提高执行效率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万柏林区法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加人民群众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