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6月0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对一切免费领礼品活动说“不”

  69岁的张大爷外出遛弯,遇到发传单的罗某某。罗某某称,他们公司周年庆为回馈社会,开展随机邀请老年人免费听讲座领鸡蛋活动。张大爷得知后心想,“领了鸡蛋就离开,什么都不买”。听完课,张大爷填写了假的手机号码领取了鸡蛋。
  后来,张大爷在闲逛时再次遇到罗某某。罗某某正在宣传“免费听讲座领大米”的活动。张大爷又一次心动。听完讲座,张大爷再次顺利领到了免费大米,并参加一元购活动,填写了邮寄信息,致使罗某某获得张大爷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
  罗某某利用上门送货服务,来到张大爷家中,贴心的服务和热情的关怀让张大爷防骗意识下降。
  罗某某从张大爷处了解到,张大爷经济条件不错,且患有多种疾病,便进一步邀请张大爷参加名额有限的“医学专家讲座”。
  参加讲座的都是像张大爷这样被罗某某等人“特殊邀请”的。讲座中,所谓“健康保健专家”讲述了大量医疗保健知识,老人们觉得很有道理。现场还有一些“病友”现身说法,讲述服用该公司保健品后疾病得到缓解,很有疗效。
  随后,该公司销售以限时折扣加高价好礼相送的方式,让张大爷等人卸下防备。张大爷购买了大量高价保健产品。
  罗某某销售的保健品,实则为成本很低、含量很低的维生素产品。
  后来,罗某某继续以该种方式,诱骗张大爷以超高价格购买保健品,后期还通过回访的方式告诉张大爷,他们公司“回馈老客户”的活动有很大优惠。就这样,半年内,张大爷半生积蓄都被骗走。
  子女和老伴儿知道后,都劝张大爷及时报警并停止购买保健品,可此时的张大爷已听不进去任何人的劝阻,一方面声称,保健品不仅可以治病,还有好礼回馈;另一方面,张大爷觉得子女们不仅不孝顺,而且在影响自己养生。
  ■律师分析
  骗子以“免费领鸡蛋”为诱饵,以热情的服务,一步步打消受骗者的防范心理,逐步对其进行诱骗,使老年人的“养老钱”被骗。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张大爷可向组织这些活动的组织者要求索赔。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因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被骗钱财,张大爷除了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外,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让受害者错误地处分自己的财产,已构成诈骗罪。生活中,保健品诈骗案时常发生,许多被疾病困扰的老年人更容易上当受骗,所以涉及到这方面需提高警惕。
  广大中老年人一定要增强鉴别能力,拒绝商家洗脑宣传,对一切免费领礼品、听讲座等行为说“不”,远离诈骗。同时,做子女的也要多关心老人,经常向他们讲解防骗知识、常见的诈骗手段等,避免老人权益受到侵害。
  牛峻涛(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