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6月0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吕梁中院

“积分制”答出“高分卷”

  本报讯(特约记者斛艳艳)近期,吕梁中院在破解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管理难题上想办法、出实招、出硬招,制定出台《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办法》,以看得见的硬指标量化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表现,以奖优罚劣的举措强化结果运用,有效推动了党支部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激发了党员、党务工作者创先争优新动力,焕发了党支部工作新活力。
  积分制管理办法细分为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党员积分与上一年度积分挂钩,党务工作者、党支部积分除了与上年度挂钩以外,还与支部党员积分挂钩。
  积分制考核管理一般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一个季度评定一次。党员及党务工作者考核采取“四评两审两公示”方式,党支部考核采用“一报一审一定一公示”办法。
  以积分排名确定可以评定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的范围,对于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情况进行了明确。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积分参照党员标准管理,积分作为组织考核及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加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在共青团表现优异的可以优先发展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