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只要关系到群众利益,就没有小事
编者按: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山西高院联合本报持续推出“百年百场”晋法融媒体系列报道,深入挖掘山西这片热土上的红色司法印记,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讲述一代代山西法院人在奋斗百年路、奋进新征程中的宝贵经验和感人事迹,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期推出的是“山西省劳动模范”——太原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刘卫。
他,永远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用法槌诠释新时代劳模精神。
他就是太原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刘卫。
自1995年进入太原中院工作以来,刘卫便一心扑在工作上。在同事们眼中,刘卫办起案件来有点“疯狂”。只要认准了方向,他便一鼓作气,坚持不懈,靠着一股拼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痴狂”诠释奋斗者的本色
“你刚做完手术,不休息两天就去山东出差吗?”“时间不等人啊!”
2015年6月的一天,刘卫接到某银行发现被告财产线索要求赴外地进行保全的电话。时间紧迫,被告的财产随时可能被转移他处,刘卫不顾自己刚做完胆结石手术,身体尚未康复的情况,当天下午就赶赴山东,采取了查封措施,保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
用“耐心”传递公正司法的温度
某重工公司与某铸造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一审判决某重工公司支付某铸造公司1300余万元,该重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太原中院。开庭后,刘卫发现双方有多年的合作关系,该重工公司也仅仅对很小的一笔款项不服。经过刘卫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本来因为欠款已经反目成仇的两家企业,又有了继续合作的意愿。
对每一起案件,他总是耐心地向每位当事人释法明理,满腔热情地调处纠纷,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把司法为民融入到办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中。
用“坚守”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
“我父亲的工伤赔偿款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小经多次询问劳务公司无果,满含辛酸。
经某随河南某劳务公司在太原某工地施工时,突然晕倒在地,经过紧急抢救无效死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经某的死亡视同工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经某家属各项费用37万余元。
河南某劳务公司起诉开庭后,刘卫没有简单地判决了事,而是不厌其烦地反复通过电话与远在河南的双方当事人沟通,促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看到经某的儿子小经独自一人来领取赔偿款,刘卫又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去银行办理了转款手续,看到小经将30万元现金打到卡上,刘卫才放心地离去。
用“专业”彰显法律匠人的执着
刘卫带领立案二庭积极探索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出台了《关于畅通“五条渠道”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细则》等制度,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的公信力。2020年1月,该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他探索形成了“一加七”工作法,坚持党建引领一条主线,党建工作与信访工作相融合,通过加强源头治理、拓宽信访渠道等七条举措闭环管理的模式开展信访工作,提升了信访事项办理效能。获得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用“淡泊”谱写共产党员的奉献情怀
参加工作以来,刘卫先后被评为太原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荣立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2012年被评选为“山西省优秀法官”,2013年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法官”,2019年被评为“山西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