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5月0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5]

我省出台一揽子措施让“夕阳”更红

十个关键词带你了解

  对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鼓励养老机构接受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等,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一揽子措施,让老年人乐享幸福安康的晚年。

关键词:农村日间照料中心
  加快建立以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为主体、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为引领、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支持社会组织、农民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广泛发展农村幸福院和养老院等形式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

关键词:适老化改造
  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
  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为导向,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力发展城市和社区。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实施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具有一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支持专业化机构建立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和家庭托育点,建设和运营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供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托育教育等服务。
  积极推行社区互助养老服务,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开展老年供餐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

关键词:托养供养
  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制度,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持续实施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实现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优先到区域性养老中心或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
  鼓励养老机构接受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无法互相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人子女,推动实施入住费用减免政策。

关键词:转型旅居养老
  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负担的普惠养老服务或适合转型发展的旅居养老。

关键词:康养产业
  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大力培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康养业态,加快建设一批康养社区、康养小镇、康养民宿村和森林康养基地,打造融休闲、养生、养心、养老、旅居、医疗、护理为一体的康养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促进中医药资源广泛服务老年人群体。

关键词:老年教育
  利用山西开放大学技术优势和平台优势,建设完善“山西老年教育数字化资源中心”。
  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老年教育。

关键词:医养结合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就近开展多种形式合作。
  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建设,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失能老人、老年残疾人照料和护理服务项目,构建失能老年人、老年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和服务状况调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老人和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
  养老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价格机制,适应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养老领域新模式,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

关键词:智慧健康养老
  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支持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
  探索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零距离服务。
  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研发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食品、保健品、服饰等产品用品。
  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托育创新中心,突破养老托育领域智能服务机器人、康复器具等前沿核心关键技术瓶颈。
  开展养老托育用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老视成镜、按摩器具等消费品的质量监管,促进“一老一小”用品制造提质升级。
  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的深度应用,促进养老托育用品制造向智能制造、柔性生产等数字化方式转型。

关键词:养老托育
  以普惠为导向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养老和托育产业合作平台,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养老托育服务。
  支持省内各相关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设置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社会工作、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学科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
  深化校企合作,支持养老托育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依法简化社区养老服务登记备案程序,建立多部门开办手续一站式办理的绿色通道,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对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托育企业,应在协议明确范围内开设单个服务实体,在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记者 梁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