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电诈工具”阻碍警方办案
谁在买卖GOIP设备?
来自公安部的信息表明,2021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9万名。“新华视点”记者在基层走访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时了解到,GOIP设备已经失去正常应用场景,沦为“电诈工具”,在大多数电诈案件中都有其身影。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设备在一些电商平台上还能轻松买到。
一台设备才几千元,却给警方办案带来重重困难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内,一辆白色轿车刚停车,几名警察突然围上去,将车内两名男子制服,然后从车辆后排座椅上找到一台GOIP虚拟拨号设备。
就在这次行动的几天前,云南楚雄州一位新手妈妈收到一条短信,称她购买的婴儿用品因存在质量问题需要进行退赔。按对方要求一顿操作后,这位妈妈才发现自己被骗了2.8万元!
接到报案后,警方侦查发现,涉案号码和多个其他号码在同一设备上使用,且频繁向全国各地拨打电话;设备一直四处移动,最近来到了昆明市呈贡区,之后又去了玉溪市。“我们根据经验判断,大概率是‘马仔’带着GOIP设备到处跑。”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抓获嫌疑人后,警方发现该案中诈骗人员使用的电话号码确实来自这台设备。
警方认为,GOIP设备为电信诈骗提供技术支持,是导致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
办案民警介绍,过去,GOIP设备主要用于通信运营商和大型跨国公司的集中呼叫系统,现已被替代。电诈犯罪团伙看中了GOIP设备可模拟任何号码、批量拨打的特性,将其作为诈骗工具使用。为躲避警方追踪定位,他们常常找“马仔”带着GOIP设备不停移动。“一台设备才几千元,却给警方办案带来了重重困难。”云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办案民警韩志超说,电诈集团通过作案窝点和呼叫设备分离,可在全国任意地区招募“马仔”进行远程操控;利用任意显号软件和电话多重转移技术,导致警方追踪需跨多个省市,只要一个通信关口局筛选不出信息,线索就会中断。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处长陈亮新说,“有了GOIP设备,随便找个人租一间房,甚至放车上开机一个月,犯罪分子在境外就能控制。”昆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三大队副大队长熊孟说:“这种犯罪还可以实现人、卡、机分离,网关放在国内,卡槽放在一个国家,操作端又放在另一个国家,甚至还能远程清除数据、销毁证据。”
有人在网上违规销售
记者了解到,GOIP行业规模不大,生产在深圳、杭州等城市相对集中。深圳一正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深耕GOIP领域20年,由于相关产品涉电诈案件多,为配合反诈工作,2020年4月决定暂停国内销售,只做外贸;深圳其他几家规模较大的厂家也都采取同样措施。“对于GOIP设备,工信部已不发放新入网许可,市面上公开销售的设备多是盗用、骗取许可。”一位通信高级工程师说,这些无法取得正式入网许可证的设备是不能上市公开买卖的。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电商平台上仍能搜到相关产品。
记者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搜索“GOIP”,仍有不少商品在售。其中,一名武汉卖家不久前上架一款“已备案95新”的“一正正品”GOIP网关,标价15500元,卖家在描述中称“正常使用没有问题,全网通4G网,32拖128口”。所谓“32拖128口”,即32个端口,能插128张手机卡。
多位店家表示,目前在售的GOIP设备已不能在国内使用,但如果以“国企或上市公司”名义买,是“有办法避开限制”在国内正常使用的;具体如何操作,他们没有透露。
此外,电商平台上还有人将GOIP设备核心模块拆解,以“多卡器”“手机外置卡槽”等变名销售。有受访者认为,该设备技术可复制性强,很容易转入地下生产、流通,一些未被纳入市场监管视线的小型代工厂具备持续生产能力,产品流入二手交易市场和黑市。
对“电诈工具”需加强源头管控
据了解,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针对网络黑灰产“黑卡”“黑号”“黑线路”“黑设备”四类网络犯罪的重要“作案物料”,抓获“卡商”“号商”等犯罪嫌疑人3万余名,扣押手机黑卡300余万张,查获网络黑号 1000余万个,缴获“猫池”、GOIP等黑产设备1万余台。“电诈光靠公安一家是打不完的,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多位基层办案民警认为,做好反诈工作,核心是治理涉诈工具;需要多措并举,通过源头、渠道、技术管控多管齐下,遏制GOIP设备泛滥态势。
受访人士建议,首先要加强电商平台流通渠道监管。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对相关电商平台的监管,明确要求其下架GOIP设备,填堵涉诈设备流通漏洞。
同时,要加强上游手机卡的源头治理。手机卡是电信诈骗的基础“物料”,也是GOIP设备的“原料”。“理论上讲,一个人可以从三大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处办到约100张卡,正常人显然用不了这么多卡,由此产生了出租出售行为,给GOIP设备提供了用武之地。”深圳市公安局刑侦局警官陶剑说,深圳正逐步推行同一用户在深圳只能开立6张手机卡的政策,从全国层面推行此类政策也很有必要。
去年10月公布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出,非法制造、销售、提供或者使用主要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设备者将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熊孟等基层民警建议在草案中进一步明确,拥有和买卖GOIP设备,但无法证明其合法用途的,应推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进一步厘清责任,明晰法律边界。
新华社记者 王研 毛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