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晋城中院: 姐姐抢占残疾弟弟的房子终被腾空

  晨报讯 (特约记者郝文林刘丽薇)随着房屋钥匙交到晋城城区法院执行法官郝婷婷的手中,这起双方当事人为亲姐弟、且多次让执行法官奔走的腾房执行案终于完结。
  本案的申请人王小 (化名)是家中的小儿子,为极重度的一级听力语言残疾。2008年父亲去世后,王小跟随二哥一家生活至今。
  早在1994年,王小从父亲那里分得永新巷某处的三间南楼房,2000年,房子回迁到晋城市某小区。2002年,大姐王花(化名)也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临时住进了该房,这一住就是十几年。其间,弟弟王小及监护人二哥多次催腾,均未果,于2019年,向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小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事实清楚,法院予以确认。王小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有支配权,其要求王花及其丈夫搬离该房屋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判决之后,王花拒不搬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一边是家里的大姐,另一边是患有残疾的弟弟,承办法官郝婷婷犯难了。
  王花告诉她,因为早年丧母,是自己夫妇把三个弟弟拉扯养大,娶妻生子。再加上她的丈夫也身体不好,夫妇俩都是低保户,没有房子,根本无处可去。而且当年买房的时候,自己也出资几万元,住在这里无可厚非。现在弟弟让她搬走,她很寒心。
  既要让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又要防止亲情被进一步破坏,为了让案件圆满化解,执行法官郝婷婷及助理每周五下午,就来到王花家与其沟通,希望能化解对立情绪。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法律释明,王花终于表示愿意腾退房屋。恰逢王花夫妇申请的公租房获批,眼看着案件可以顺利执行,不料,王花夫妻却向法官提出要求,“希望法院出面解决此房投入的装修费用,并将现有房屋中已缴纳的水电费返还,否则将不予腾退”。
  讲清了后果,想尽了办法,历经一年半之久,王花夫妇仍是抗拒执行,反而跟法院提各种条件,讨价还价。2021年10月,城区法院执行局将王花夫妇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杨尔进介绍,移交公安机关后,他们也多次向王花一家做思想工作,告知其积极配合可从宽处理。在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后,12月9日,王花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告知房屋已腾退完毕。12月13日,由王花的丈夫将房屋钥匙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王小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屋钥匙,也为该起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而王花夫妇涉拒执罪,仍在侦查阶段,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