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1月1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5]

“鉴宝专家”“竞拍人”都是群演?

法官揭露收藏品诈骗案局中局

  一直以来,字画、古玩、钱币、邮票等收藏品因具有升值空间和艺术价值而广受投资者追捧,但有关收藏品的刑事犯罪也随之而生。北京三中院近日披露的案件显示,一些收藏品公司里所谓的“鉴宝专家”“拍卖会”上频频举牌的竞拍买家,竟然全是“托儿”“群演”。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间,被告人郭某等20多人通过多家收藏品公司,打电话联系客户,邀请他们带着自己的藏品参加展览会、拍卖会,声称可以“代为拍卖”。
  北京三中院刑二庭法官刘泽介绍,被告人虚构能帮助被害人通过拍卖会出售邮票、钱币、字画、瓷器等收藏品,以展览费、拍卖预收费等各种名目骗取80余名被害人钱款400余万元。
  收藏品公司里不同的业务员虽然在约谈客户、鉴定藏品、组织拍卖等不同阶段介入,但互相配合、轮番上阵,有专门的话术,对于骗取被害人钱款或维持既有的诈骗“成果”可谓“缺一不可”。而他们最后的目的,并不是要帮被害人把收藏拍卖出去,而是保证“流拍”。“本案中,被害人之所以相信被告人并支付拍卖费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信公司所谓的‘鉴宝专家’,并参与了被告人组织的‘拍卖会’。”刘泽说,这些公司的“鉴宝专家”实际并无鉴定资质,举办的“拍卖会”常在大型酒店宴会厅,场面看似气氛热烈,实际上频频举牌的“买家”是由被告人出资招募的群众演员冒充,会托(群演)会根据被告人的安排,不断烘托气氛、抬高价格,但举牌的最终价格不会到达藏品保留价,以保证藏品流拍。
  在进入拍卖会场的时候,涉案公司员工会刻意陪同被害人聊天,不让被害人和虚假买家有交流的机会,以免群演露馅儿。
  刘泽表示,在被害人的藏品流拍后,为了防止被害人发现异常,涉案公司员工会在门口把守,并与被害人逐人单独私聊,继续吹嘘藏品价值和市场前景,劝说被害人将拍卖进场费转为私下洽谈费或缴纳高规格进场费升级拍卖场次。
  虚构的大师身份、伪造的拍卖盛景、环环相扣的话术,都让被害人丧失判断,越陷越深。经法院审理,已认定被告人郭某等二十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到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现该案已生效。
  法官提示,注意这些收藏品诈骗套路:“以低换高”,将廉价工艺品包装后换购被害人手中的高价收藏品;“高价回购”,虚假承诺高价回收藏品,骗取被害人的购买款;“定期返利”,以投资藏品、销售分成等名义,宣传保本高额返息,骗取被害人的投资款;
  “代为拍卖”,即以召开拍卖会、展销会等名义骗取鉴定费、展览费、拍卖预收费 (即标底费)、入场保证金、洽谈费等费用,实际不召开或召开虚假拍卖会,造成藏品流拍。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辛尚民介绍,涉收藏品刑事案件中,约八成案件被害人群体为55岁以上中老年人。“中老年人群多持有粮票、邮票、字画等收藏品,具有收藏品变现的需求或收集藏品留给后人的意图,同时又缺乏对收藏品价值的客观判断和对收藏品拍卖行业的深入了解,所以中老年群体常成为该类犯罪的目标对象。”辛尚民说。
  北京三中院刑二庭庭长余诤提示,要理性评估收藏品价值,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推销、所谓“鉴宝师”“专家”的鉴定以及所谓“拍卖现场”的繁荣景象。
  “要谨慎核实公司资质,确保收藏品的来源与去向正当、合法。应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处处可能是陷阱’。”余诤提示,当遇到公司以“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手段诱导投资的情况,发现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据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