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嫌犯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一审宣判
780亩地使用权、8套房等被没收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7年,嫌犯徐进利用担任武汉市黄陂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指使有关人员通过虚设土地平整工程、伪造相关工程材料等方式骗取国有资金人民币1.9793亿元,用于支付他人实际控制公司获取的780.6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2006年至2009年,徐进利用担任武汉市黄陂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在土地出让、商业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10月至2011年5月,徐进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381万余元、港元8887万余元、美元255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用于购买8套房产、3个车位及1辆奥迪轿车。部分款项汇入徐进指定的其近亲属及关系人境外账户。徐进于2011年5月19日逃匿境外,至今不到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嫌犯徐进实施了贪污、受贿犯罪,被通缉一年后不到案,检察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徐进的违法所得,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