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1月0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王永平:办好每个案件当好百姓贴心人

  ■ 梁凤林吕东来曹远
  王永平,女,1986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为阳泉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四级主任科员。王永平于2011年12月考入阳泉中院后,先后在政治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2014年4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5年法官等级套改为四级法官,截至2017年员额制改革,共主审民事案件125件。2017年员额制改革后担任法官助理,共辅助法官办理案件400余件。2014年荣获嘉奖一次,2019年1月荣获“办案标兵”称号,2020年7月1日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少年法庭
她致力于唤起缺失的法律意识
  “其实刚考公务员进来的时候,最开始在政治部,大家聊天的时候说想去哪儿,我就想,哪儿都行,因为哪个地方自己都没有尝试过,我就是挺想去尝试,想去体验,都想去感受一下。其实去哪个庭都可以,会有不同的学习经历。”带着不断尝试的想法,王永平进入了少年庭。
  阳泉中院的少年法庭,曾在2007年被最高院指定为山西省唯一一家未成年人的试点法庭。初到少年法庭,王永平跟着法官们去监狱、看守所,审理、讯问未成年被告人。“在那个时候,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自己的震动还是很大的。你想,那么小的孩子就去犯罪,是很令人震惊的,你就会发现法治的引导和教育是真的很重要。然后就是自己对审判业务的初步认识,不断了解了法院的审判工作。”
  谈到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印象深刻的一些事,王永平说道:“比较典型的几类案件,比如,一类就是强奸未成年少女这种关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主要发生在留守儿童当中,当时在处理的时候非常痛心、难受,孩子真的是很可怜。还有就是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未成年人涉嫌较重的刑事犯罪。当时还想,在十几岁这个少不更事的年纪,怎么就能去做抢劫之类的重刑犯罪呢?所以当时我自己也思考了很多。之后,通过统计调研发现,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犯罪大部分都发生在偏远乡村或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在城市内发生的频率相对较低些,所以远在乡村的孩子们更要注重自身的保护。而对于涉嫌犯罪的这些孩子,我们发现他们大多数处于离异或贫困家庭,由于家庭条件和家庭环境,导致其缺少关爱、疏于管教,法治意识和观念缺失,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这其实是一个社会问题。”少年庭的经历让王永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2013年,她与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同事共同撰写了《轻刑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具体适用的研究》,并获得了阳泉法院的调研成果二等奖。
  在少年庭的两年内,王永平曾多次向未成年人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我们曾去看守所开展给未成年被告人送图书等送温暖活动,以丰富他们在看守所的文化生活。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去学校进行法治宣讲,包括城区及偏远乡镇的学校都会涉及,在寒暑假及刚开学的那个时间段,法治教育课、法治安全课等常会作为开学第一课的活动进行开展。此外,我们也会邀请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在法院开放日来法院参观,并举办相关的活动。孩子们对法院有着非常强烈的好奇心,看到我们这些法院工作者会肃然起敬。法律是庄严而有权威的,从小培养起法律意识,对于孩子们的成长非常有必要。”在王永平工作期间,阳泉市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授予“山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的光荣称号。
  民事法庭她将公正融入百姓平常事
  2014年,王永平来到了民事审判一庭。“这个时候,审判业务基本上就是亲自上手了,之前更多的是看,到民一庭后需要自己亲身去做,实践性变得更强了。”
  在民事案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类型。王永平熟练掌握法律,把握政策,凭借自己丰富的审判经验,成功辅助法官办理400余件案件。她谦和有耐心,始终对工作带有饱满的热情。民事庭的婚姻案件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王永平会根据实际情况,稳定双方情绪后做出合理审判。民事案件当中还常会面对老年人,王永平会花费更多心思,耐心向老年人解释相关问题。她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民事审判员,一定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心,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把工作做精做好,为人民服务。“在少年庭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有,综合性强,但要将民事和刑事同时精通,还是很有挑战的,当时不免有些迷茫。到了民一庭之后,就全心去钻研民事,于是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民事审判工作。那时在民一庭前辈的指导下,自己办理了3年案件,更深刻地领悟到民事审判处理解决的是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是最贴近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司法工作,通过帮助当事人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够真正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所在。”
  课题调研踏踏实实在学习中求证真实
  2018年,由王永平个人撰写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对权利人单方委托鉴定、单方维修车辆的赔偿责任》获得省政法委、省法学会举办的首期小微课题优秀奖。在说到自己的课题时,王永平谈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律对赔偿项目等认定规定比较明确,但涉及损失鉴定的问题,又常常引发当事人间较大的争议。鉴定结论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辅助依据,鉴定出的损失数额又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切实利益。在有些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损车辆的权利人为了尽早确定损失、及时修复车辆,可能会单方委托进行鉴定或维修车辆,但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对其单方的鉴定或维修行为,保险公司可能又会提出异议,因此,如何判断鉴定或维修行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尤为重要。所以就撰写了这个课题,希望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和总结,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月,王永平荣获“办案标兵”称号;2020年7月1日,她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于自身获得的荣誉,王永平的领导说:“永平在庭里面很受称赞,案件办得质量高,老百姓反映也好,对她的评价都很不错。”王永平表示,这是同事和单位对她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激励,她肯定要向着这个荣誉,以更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对待今后的工作。
  老实、务实和学习是王永平对自己的形容。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老实人,“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是她一直坚持的行事准则。“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特别是对于我们法院这种国家权力机关,廉洁才能产生威严。如果自己都管控不好自己,又怎么让老百姓来信服呢?”对于务实,王永平追求工作实效,注重收集对工作、学习乃至生活最实用、可以直接带来启发和引导的信息与资料。而自身对学习的理解,王永平认为,人生就是“活到老,学到老”的一个过程。学无止境,永远没有尽头。自己差得还很多,需要学的东西也很多。法律体系包罗万象,并随着社会进步不断发展变化,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拓展自己的见识,丰富自己的思维,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