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1月0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9]
李喜春一行在吕梁法院调研

把吕梁精神用在当代 发扬在工作方方面面

  晨报讯 (特约记者 张晓宇)近日,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喜春一行在吕梁两级法院,就党的建设、队伍教育整顿、行政审判、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李喜春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离石区法院西属巴法庭、吕梁中院新审判法庭和汾阳法院诉前调解室、执行指挥中心等区域,听取了相关法院、人民法庭的工作汇报。
  在吕梁中院座谈会上,李喜春观看了《书写新时代荣光奋力开创吕梁法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专题片,重点了解了吕梁中院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条线顽瘴痼疾大调研大起底活动的开展情况。
  李喜春指出,吕梁中院完成了新审判法庭的建设、搬迁,为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提供了更加完善的硬件设施,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党建工作意识强、方向对、思路活,初具特色,予以肯定。
  就做好今后工作,李喜春代表省高院党组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人民法院是政治性最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最强的政治机关,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统领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在大局中谋发展,研究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布局谋划法院工作。要在改革中促发展,着力改进和破除与新时代要求、新发展阶段定位不相适应的问题和障碍。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一方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做好第一批队伍教育整顿的后续工作及与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的协同工作,树牢风险意识,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紧抓不放,用“钉钉子”精神逐个清理整改,彻底纠正解决,防止草草收尾甚至反弹回潮。要严格落实并不断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准确理解“三个规定”,厘清正当过问与违法干预的界限,旗帜鲜明、理直气壮讲监督,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和贯彻党的领导。四要把吕梁精神用在当今时代、发扬在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要以新审判法庭启用为契机,以新气象开启新征程,以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以队伍建设、业务发展的新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回答好新时代新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