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1月0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释法明理促执行当场履行快结案

  晨报讯(通讯员 王彦)10月27日,介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了5000元赔偿款,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执行员王诚的释法明理下得到了圆满化解。
  2019年9月,韩某驾驶电动代步车和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韩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合计7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韩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王某于2021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王诚考虑到案件执行标的较小,但双方矛盾较大,故决定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和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双方通过交谈消除矛盾。
  最终,经过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韩某向申请执行人王某一次性支付5000元赔偿款,余款申请执行人王某自愿放弃。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此次“金秋亮剑、执行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中,介休法院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全力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刚柔并济促和解,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同时也彰显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