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0月1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5]

“十四五”时期太原老龄工作要点

  1.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依法加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力度。
  把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等作为太原老龄工作的抓手,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敬老月”“重阳节”等传统节庆日,广泛运用宣传讲座、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文艺演出、书画创作、摄影展览、体育健身等有效途径,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活动。
  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把《老年法》纳入普法计划,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网络,使老年人能得到及时优抚、就近的法律服务;加强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其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非法侵害的能力;高度重视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其反映的各种问题,把老年维权工作做在前面。

2.深入开展居家养老和医养康养工作,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推进“部门联合、资源整合、服务融合”的医养结合新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发展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项目衔接和审批合作,鼓励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家庭病床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能力。
  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推广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的综合照护服务模式;大力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社区(乡镇)医养结合设施建设,进一步整合医疗、养老和康复等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医养护一体化服务。
  探索发展“物业服务+居家养老”“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推进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太原市养老服务和医养结合水平。

3.深入开展文化养老工程建设,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按城市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和老年人设施规划标准,加快老年文化设施建设。
  把老年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老年群众喜爱的优秀文化作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老年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创新老年教育课程;进一步提高老年大学的办学质量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民办企业、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养老型、学习型、娱乐型文化活动;做好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做好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提高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能力。
  继续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慰问救助特困、百岁老人活动和庆重阳书画展、摄影展、老年文艺演出等特色鲜明的敬老活动。
  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实现老年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覆盖城乡,要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打造具有太原特色的老年人健身品牌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读书、健身、上网等活动,对老年人自发、健康的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给予支持和指导;有条件的场馆要组织老年人定期开展文化讲座和智能手机学习普及活动。
  进一步深入推进“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模范单位,在全社会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4.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出行满意度。
  贯彻落实老年服务设施、公共设施无障碍标准和适老化规定,继续推进适老设施建设和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社区道路设施、休息设施、信息化设施、社区服务场所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进行综合性、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支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鼓励各级政府将其列为民生实事予以推进。
  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把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5.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升为老服务整体水平。
  继续在各级涉老工作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升为老服务质量。
  继续深入开展深入“敬老月”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太原市涉老惠老政策、老龄事业发展成果、健康老龄化理念,对太原市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
  在“敬老月”“重阳节”期间,对太原市老龄事业工作中涌现出的“敬老文明号”“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和敬老助老先进个人、健康达人等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