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法院:司法确认助群众“零成本”维权
这是一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进行司法确认的非诉纠纷案件。2018年11月14日9时16分,李某组织架线时,其雇佣的张某在吊放导线轴时,因线盘钢筋断裂,导致吊装抱杆倾倒,抱杆尾部弹起,砸到未依照规定戴安全帽的高某头部,高某当场重伤倒地。事故发生后,高某虽经医院治疗脱离生命危险,但高额的治疗和康复费用却难倒了一家人。
事故发生后,经静乐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涉事各方就高某的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为确保协议及时履行,协议各方共同向静乐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静乐法院速裁团队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邱明应法官、助理巩昊丽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核,并出具了裁定书,确认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效。至此,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快速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誉。
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化解纠纷,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是静乐法院速裁团队组建后进一步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不仅让当事人省时、省事又省钱,更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