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9月30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新闻延伸 国家发改委回应“拉闸限电”:

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在执行有序用电过程中严格做到提前告知用户,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峰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确保电力运行平稳。
  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同志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记者问。

  近日一些地方拉闸限电,引发社会对冬季能源保供的担心,发展改革委准备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冬季能源供应?
  答:针对近期能源供需偏紧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重点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
  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持中亚管道气进口稳定,压实责任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
  二是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直保全覆盖,全面签订年度和供暖季供气合同,及早锁定资源。
  三是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指导地方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方案可执行、可操作,科学实施。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
  四是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督促电厂在供暖季前将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储气设施注气进度,确保入冬前注满。
  五是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在确保民生、农业、公益性领域用能价格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
  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动主要耗煤行业节煤限煤。
  近年来,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稳步提高。今冬明春我国能源供应是有保障的,我们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东北地区是冬季能源保供的重中之重,社会关注度高,请问将采取哪些针对性保供措施?
  答:东北地区天气严寒,采暖季长,居民对采暖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做好东北地区冬季能源保供工作责任重大、极为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一是增加东北地区发电有效出力。组织中央发电企业结合采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电机组开机水平,切实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加强东北地区各省份统筹互济,合理调整东北地区外送电。
  二是确保东北地区发电取暖用煤足额供应。在已签订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又组织产运需企业集中补签了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东北三省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采暖季发电供热用煤资源已得到落实。同时,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
  三是提升东北地区有序用电管理水平。指导东北地区在当前有序用电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确保居民、农业等民生领域用户用电不受影响。建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联合工作机制,在执行有序用电过程中严格做到提前告知用户,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峰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确保电力运行平稳。
  请问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形势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
  答:今年冬季,受经济稳定增长、取暖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有可能超过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运行协调调度,确保电力可靠供应。今年冬季全国总装机将达到24亿千瓦左右,同比增加约2亿千瓦,有效顶峰负荷将再提高6000万千瓦以上,顶峰发电能力可以超过12亿千瓦以上,全国最大发电能力能够保障最高用电负荷需求,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冬季电力保供。
  一是做好发电用煤用气保障。加强供需形势研判,压实地方和企业保供责任,提前制定冬季电力用煤用气保供方案,落实好资源和运力,做好入冬前煤炭、天然气储备,保障发电用煤用气充足供应。
  二是统筹加强电力保供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重要电源电网项目建设,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充分出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多渠道提升电力供应能力。
  三是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
  四是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做到“三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压非保民”,严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户用电。必须坚持“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企业对可中断负荷规模、执行条件等充分了解,组织供电企业、用户、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安排有序用电,严格落实有序用电,严禁拉闸限电。
  今冬明春采暖季煤炭供需形势如何,下一步采取哪些措施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答:煤炭仍是我国目前的主体能源,在国家能源供应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和兜底保障作用。经过近几年持续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我国煤炭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受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和国际大宗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我国煤炭消费超预期增长,供需偏紧。今冬明春采暖季煤炭消费将继续保持增长,通过进一步增加产量、增加进口、动用储备资源和社会库存,煤炭供应是有保障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始终把采暖季煤炭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指导煤炭主产区和重点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安全有效释放先进产能。
  二是进一步核增和投产优质产能。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释放先进产能。
  三是适度增加煤炭进口。支持企业用好国际资源,保持适度进口规模,有效补充国内供应。
  四是着力提升存煤水平。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准备一定规模应急储备资源,着力增加电厂存煤。
  五是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在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组织产运需企业补签合同,推进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同时加强履约监管,保障发电供热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
  六是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稳定社会预期。
  总的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今冬明春采暖季用煤需求是有保障的,煤炭供应水平能够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