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9月0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0]
樊连珍

山区法庭女包公徒步办案行程12万

  ■丁国华采访整理
  透过一张张泛黄的报纸和照片,我们了解到:1993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对全国四级法院中经严格评选出的6名先进个人隆重表彰,来自山区人民法庭的她被评为“全国法院模范”。
  1993年12月30日,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在全国法院表彰会上,握着这位身材矮墩、五十出头、披着黄土高原风尘的女法官的手,连声夸赞:“好样的,好样的!”
  1994年2月21日,时任省委书记胡富国在全省优秀法官表彰大会上称赞这位女法官:“扎根山区、一心为民、不谋私利、不畏权势、不计名利、无私奉献,为全省政法干警树立了榜样!”
  1994年6月30日,山西省委作出向7位优秀共产党员学习的决定,一起进行事迹报告的有永葆本色的老劳模申纪兰,还有她——执法如山的好法官。
  1995年4月23日,她是出席山西省劳模大会的特级劳模。
  1995年4月28日,她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再次接见了获奖者,说“这既是你们个人的光荣,也是全国法院系统的光荣”。
  1995年4月29日,她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受到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1995年11月3日,“全国职业道德十佳标兵”评选揭晓,她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入选的干警。
  这位荣誉等身、倍受人民爱戴的山区女法官就是吕梁市临县三交法庭时任庭长的樊连珍。
  有一种能力:叫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基层法庭处在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被称为“共和国行走的正义”。
  1965年,23岁的樊连珍来到三交法庭时正逢古镇过会,辖区包括17个公社、20多万人口的法庭门口人山人海,院内院外都挤满了来告状的老百姓。晚上,她一边梳理白天的登记本,一边跟另一名法官李润林商量:“明天你在法庭接待老百姓,我先带上一批急需处理的案件到村里去解决。”三交法庭的所辖区,经济文化落
  后,信息闭塞,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常常因一句闲话、一棵小树、几块钱等小事发生口角,甚至矛盾激
  化,酿成血案。作为法官的樊连珍深知,小事不小,许多地方大的纠纷案件的发生及群众集体上访,正是由于这些小事没有得到及时解决造成的。在长期的群众工作中她摸索出了“五心五优先”工作法,即接待群众来访热心,解释法律政策耐心,了解事实经过细心,对待双方当事人贴心,处理案件公心。做到了“五个优先”,即: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优先,涉及老年、妇女儿童的案件优先,需要先予执行付给的案件优先,外籍人员的案件优先,季节性案件优先。同时,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办理”十六字办案方针,调处了上万件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了98%。
  有一年冬天,一位83岁的老妇人由他人搀扶到法庭起诉三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她说“自己住的窑洞是危房,无法生活。”樊连珍把手头案件放下,即刻扶她一起回去看她说的是否属实。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她有两个儿子都有工资收入,还有一个儿子虽是农户,但已修新窑居住,原来的旧窑洞空着。樊连珍马上找村干部通知三个儿子到村办公室,耐心给他们讲解法律和不尽赡养义务是违法行为,最后调解结案。当天,三个儿子商定,今后农户儿子供水供粮,其余两儿子供生活费。老妇人拉着樊连珍的手感动得流着泪说“你比我的亲闺女还亲,要不是你亲自上门处理,我死在危房里我那三个逆子都不会知道”。
  后来樊连珍到老人家回访,她笑着说“自你给我家办了这件事,逆子变成孝子,儿子辈和孙子辈常来家里看我、照顾我的生活。”
  有一种精神:
叫道阻且长却挡不住情牵万家
  临县地处吕梁山脉腹地,是个山高坡陡、土地贫瘠、草木稀少的地方。樊连珍到三面环山的三交法庭工作时,大部分村庄根本就不通汽车,骑自行车都相当困难,出行办案基本靠步行。
  那是一个夏夜,连绵不断的吕梁山麓笼罩在蒙蒙夜色中,整个山川死一般地寂静。樊连珍为了手头的几个急案,从凌晨5点就步行出发,先是到刘家庄村调处了一起刘氏兄弟地基纠纷案。匆匆吃罢午饭,又马不停蹄地翻过一座大山,赶到树家山村,去办一起离婚案件。由于双方争执不下,她在调查取证后,给双方当事人定下开庭时间。这时夜幕降临,人也精疲力竭。当村干部得知她还要赶往尧子坡村办案时,便劝说她,“到那个村要走15公里山路,翻一座海拔1000多米的山,路远沟深,弄不好还会碰上野兽。你一个女人家,太危险了,还是明天再走吧”。樊连珍笑着说:“那尧子坡是个急案,不及时解决怕出事,我哪能安心在这里过夜!”她毅然迈向了通往纠纷发生地的道路。当这起案件调解处理完毕,已是次日凌晨1点多。
  那一天,樊连珍翻了3座大山、办了4个案子、步行走了120里。37年来,她曾6次晕倒在办案现场,十几次滑下陡坡,摔入深沟。有一次深夜办案归来,她遇到了狼,差一点被吞噬。“我从山上滑下来,爬起来再走。下乡办案,中午如果休息就到不了下个村,迟了就调解不成,我不想让老百姓误工分。”
  崎岖不平的山间小道上,留有樊连珍坚实的足迹,万家农户的田间炕头上留有她的身影。有人曾计算过,樊连珍凭着一双“铁脚板”下乡办案步行6万余公里,相当于绕行地球一圈半。省高院院史馆里至今还陈列着她当年办案时用的手电筒、背包和笔记本。
  有一种坚守:叫一辈子扎根山区不言悔
  作为一个女人,一位母亲,一名法官,她克服种种困难,就地办案、铁面无私,被辖区20多万名老百姓称为“女包公”。
  “我叔叔就是你们的上级领导,这件事你还是掂量着办,否则你吃不了兜着走!”20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个夜晚,面对当事人严某的威逼利诱,樊连珍不仅拒绝了他所带来的灶具和烟酒,还明确地答复:“我是一位法官,秉公执法是我的天职。我工作近30年只想做事,不求当官,还怕天塌下来,你走吧!”
  在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樊连珍依法判决严某败诉,严某口中的领导也根本没有插手此案,群众夸她是个“不怕丢乌纱帽的包青天”。
  在三交,樊连珍是出了名的“铁面包公”。在处理一起墙界纠纷时,亲戚找上门来,掏出500元:“连珍,咱是亲戚。自古亲帮亲,不能胳膊肘往外拐。”在贫穷落后的吕梁山区,500元钱可算是一份厚礼,加上又是亲戚,一般人认为樊连珍总不会驳这个面子。没想到她却说:“我从不收任何人的礼。咱是亲戚不假,但公是公,私是私,亲归亲,法归法,哪能稀里糊涂往一块儿掺。你应该支持我工作才对,不该往我脸上抹黑。”最后,樊连珍依法判处她的亲戚败诉。
  如今她年近80岁,仍住在三交镇两孔简陋的窑洞里,退休后在关工委继续发挥余热。她说这辈子不离开了,这里有1981年她和丈夫举债建起的窑洞,有她用一生倾情奉献和守护的老百姓,有她青丝变白发青春无悔的初心使命,这里是她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