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8月2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太原市提前发放供热补助金

  晨报讯太原市民政局消息,为确保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温暖过冬,今年太原市困难群众的供热补助金将比往年提前发放,9月10日前发放到位。
  具体补助标准为:
  六城区集中或区域供热的城市低保户和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住房使用面积在45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按当年度供热收费标准自行负担15%的供热费,其余85%由财政负担。
  超出面积部分,按当年度供热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自行供热的,按照每户700元予以补助。
  无房产证或房屋产权不明晰的,视同自行供热对象。
  三县一市城市低保户和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供热补助标准参照六城区补助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农村低保户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按照每户150元予以补助。
  今年困难群众:供热补助金将于9月10日前发放到补助对象个人账户。
  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供热补助金将发放到敬老院账户集中使用。
晨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