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8月2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
确保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

我省消防主动出击积极行动

  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为确保《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正确实施,切实消除和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山西消防依照相关规定,展开了积极行动。
  吕梁四部门联合发力
  近日,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推动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经多方沟通,就宣传贯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印发通知,切实推动高层民用建筑管理升级。《通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消防安全管理细节、消防专项整治经验三个部分,细化了业主、消防服务单位、居(村)委会的责任,对一些重点部位作了警示,并分享了有益经验。《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领悟《规定》对落实高层民用建筑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落实好相关责任;大力组织《规定》的宣传贯彻培训,并将好的经验做法报回市相关部门。
  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确保《规定》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张彦张文兵)
  芮城召开宣传贯彻培训会
  8月19日,芮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住建局组织全县高层民用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社区工作人员,召开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培训会。
  培训会上以课件、视频等多种形式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深入剖析,不仅解读了《规定》的相关内容,而且重点对畅通消防通道、电动车规范充电等消防常识进行了讲解,对私家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住宅楼容易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居民家中常见的消防安全问题等进行了警示提醒。
  会后,参会人员集体在倡议“拒绝电动车进楼入户、拒绝飞线充电”的横幅上签字。 (张旭东陈蓉)
运城经济开发区上门开展指导帮扶
  8月19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派出所对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指导帮扶。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首先对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实地查看了小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会现场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并要求物业单位要认真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高层建筑火灾的事故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切实落实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技防水平、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严防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出问题。 (张迟侯娟)
  陵川持续开展安全检查
  近日,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了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检查人员要求各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增强物业单位员工及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让安全深入人心,从源头和根本上杜绝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稳定。
(张迟李晋)
  永济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近日,永济市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小区负责人立即整改。同时,强调向居民宣传日常消防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小区消防安全无事故。
(张旭东王晓欣)
  北石店广泛张贴宣传资料
  8月23日,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北石店大队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张贴了《关于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提醒广大居民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防范工作。
  大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通告》张贴在小区大门口、楼道单元口、宣传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张贴过程中积极向小区管理人员和过往居民讲解通告内容,面对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家庭用火用电,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疏通消防车道,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张彦曹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