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8月2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朔城区法院: 护航营商环境法院发出支付令

  晨报讯(通讯员刘德馥王鸣娜)近日,朔州市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携带两面红色锦旗,专程来到朔城区法院立案庭,将锦旗赠予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竑及立案庭一号窗口工作人员陈玉宏同志。特意感谢法官及工作人员高效快捷地帮企业追回欠款共计55000余元,为企业进一步发展迎来生机。
  2021年5月26日,立案庭收到朔州市某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支付令申请书。申请书中表明被申请人某集团向申请人多次批量购买药品,但经过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依旧以各种理由推迟付款,故向法院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欠药款7000余元。时任立案庭庭长的李竑在详细询问申请人相关情况,并核实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证件、授权委托书,仔细核对案卷销售单据等材料后,马上安排立案庭一号窗口工作人员陈玉宏开展后续工作。陈玉宏在拿到案卷材料后,于次日作出支付令并送达至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在十五日内便收到了欠付的药款。
  随后,朔州市某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又分别于6月17日、7月13日向朔城区法院立案庭递交支付令申请书,以同样的事实与理由申请另外两家公司支付欠款合计48000余元。陈玉宏分别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竑、立案庭庭长王学良的安排下分别于6月18日、7月14日作出支付令并于当日送达双方当事人,这两起案件的申请人朔州市某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同样在十五日内便收到了被申请人的付款。
  这三起案件,从当事人立案到追回所欠款项,每一起均不超过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