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6月0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万柏林法院: 

低价抵押来涉案车担心钱财两空拒执行

  晨报讯 (通讯员 李栩川 杨林运)近日,万柏林法院执行干警赶赴晋源区东庄村,在晋祠路派出所民警及东庄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成功将玩“躲猫猫”的案外人白某实际控制的涉案车辆成功扣押。
  2018年7月4日,被告人武某与被害单位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该汽车租赁公司将其所有的白色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车(经鉴定价值6.01万元)租赁给被告人武某使用。2018年9月6日,被告人武某将该车辆抵押给案外人白某,取得抵押款2.5万元,随后将赃款挥霍。万柏林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依法继续追缴被告人武某犯罪所得及收益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发还被害单位某汽车租赁公司。
  该涉案车辆被案外人白某实际控制并隐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万柏林法院执行干警经过漫长查找,终于确认涉案车辆位于晋源区东庄村一处院内。5月18日,执行一庭干警提前联系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配合,前往晋源区东庄村扣押涉案车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白某因担心钱财两空、抵触心理强烈,情绪比较激动,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同时告知其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说服白某配合执行,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将涉案车辆交付至被害单位,案件得以妥善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