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6月0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阳泉这场发布会 法官教你保护好“钱袋子”

  晨报讯 (特约记者 赵春怀)近日,阳泉市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阳泉中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张艳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阳泉法院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审理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张艳法官告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张艳法官提醒,电信网络诈骗,诈骗分子在非法获取受害人信息后,会冒充公安机关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利用公检法的威信来击破受害人的心理防线。然后,骗子以受害人涉嫌犯罪恐吓受害人,为了增加真实性,骗子一般还会发送伪造的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进一步击溃受害人的心理防线。最后,骗子以让受害人洗脱罪名,自证清白为由,诱导受害人将名下的钱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对资产进行审查。公检法是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办案,也绝不会在互联网上发送各种法律文书,更不会让群众向所谓的“安全账户”转账。一旦遇到上述情况,有可能就遇到了电信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