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4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长治中院:

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晨报讯 (特约记者 冯俊明 李彤)近日,长治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治中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长治中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意志,紧紧围绕“黑财清底”目标任务,严把办案“质量关”,严守工作“进度表”,严督实导“责任单”,做到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清存量”与“扩战果”同步推动,“收官战”与“常态化”同时发力,全方位清缴“黑财”和“隐财”,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年来,长治中院执行局共执行“7·14”案件等重大涉黑案件9件,督导长治法院执行涉恶案件142件,长治法院出动执行警力700多人次,行程3万多公里,划拨资金75541.68万元、冻结价值573962.55万元的股权、查封价值489939.88万元的房产397套、查封价值3236.03万元的土地1块、查封价值39488.37万元的车辆 2586辆、查封价值60609.69万元的机械设备1860台、扣押价值678.1万元的手表10块、扣押价值7290万元的黄金270公斤、扣押价值933.92万元的其他财物,圆满完成各项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