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4月0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0]

山西审判业务专家谈高空抛物带来的刑责

  为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进程,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司法厅和山西广播电视台经济资讯频道联合推出普法电视节目《法治进行时》,为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律上的问题答疑解惑。
    近些年,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时有发生,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究其原因,往往在于少数公民社会公德意识淡薄,随手丢弃物品所致。如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当下亟须破解的现实问题和法律命题。现实生活中我们遭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省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山西审判业务专家凌宇表示:“对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会依据造成后果的程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可以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通过各种手段找到肇事者,可以详细协商处理事宜,对于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有相应的解决方法。凌宇表示,在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中,实施侵权行为的只能是一个人,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由可能加害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人民法院只能以由可能加害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适用补偿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判决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来分担受害人的损失。
    最后,凌宇对于高空坠物、抛物行为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高空抛物、坠物,是一件非常不文明、不负责任的行为,和现代社会文明建设格格不入、背道而驰,更为重要的是,随心随意地一抛,必然会留下相应的痕迹证据,比如指纹、生物痕迹、DNA等,等到真相大白的时候,必然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带来高额的赔偿责任和社会道德的谴责,所以,每一位公民都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文明素养,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晨报记者叶芝花
  (根据“山西司法”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