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家长:
培训机构一次收超3个月费用可举报
太原市教育局提醒,家长们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有资质是指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
家长们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按照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超3个月或60课时。太原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如有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家长们请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在签订培训合同时,请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发票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