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3月0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晋中中院刑事审判团队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

案件发回改判 法官交锋中提升

  晨报讯(特约记者 乔竹婷)2020年,从审判执行质效约束性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看,晋中中院刑事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率相对较高成为突出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晋中中院刑事审判团队利用两天时间,分别召开三场案件质量分析会,紧紧围绕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分析讨论,查找发改率较高的深层次原因,以便有的放矢,提升案件裁判质量,降低刑事案件二审发改率。
    在此次案件质量分析会上,二审承办法官与基层法院30名一审承办法官面对面,针对每一件发改案件,一审承办法官阐释一审裁判依据和理由,二审法官阐释发改缘由,一审法官对二审裁判结果提出个人观点,双方在问答交锋中,讲明裁判争议焦点,在沟通交流中共同学习提升。
    2020年,晋中中院刑事二审发回重审64件,改判39件,发回改判的原因主要为事实不清、出现新情况新证据、定性问题、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证据不足、程序问题等。
    通过案件质量分析,明确了今后进一步降低刑事案件发改率的方向。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旧的法律规定被修订或废止,新的不断出台,法官必须保持学习状态,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同时,晋中中院和基层法院积极为法官提供外出学习机会,聘请专家教授、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官法律业务素养及办案水平。二是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晋中中院发挥好带头作用,努力把每一次案件裁判和每一份文书撰写作为优秀范式供同事学习;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晋中中院加强分析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三是加强与下级法院的沟通交流。二审承办法官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一审法院进行沟通,了解案件中的特殊情况,听取一审承办法官裁判理由,避免案件发回后问题依然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形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