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1月2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养老托幼服务何时到家门口

  60岁以上老人谁来照护?3岁以下的婴幼儿如何托管?“一老一小”问题关乎民生福祉,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重视、老百姓关心的话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和全面二孩政策的深入落实,老百姓对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更旺盛、更迫切。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等措施。
    随着寒假到来,李焘的家里更“热闹”了。他发朋友圈抱怨,“神兽归笼,老父亲要吃不消了!”李焘坦言,他现在的状态,真是有些吃不消,“上有老,下有小,这种甜蜜的负担压得我好累。”
    而事实上,“吃不消的老父亲”还有李焘的父亲李志强,一年前,他从东北老家来到北京,为李焘照顾一岁的二胎女儿。平日里,都是李志强独自带着小孙女在家。因为有心脏疾病,他总担心:“如果犯病了可咋整?”可是他并没有把心中的隐忧告诉李焘,“他们打拼不容易,就别再让孩子们犯难了。”
    眼下,养老托育的问题在这个家庭里,显得尤为紧迫。“如果小区附近有合适的托儿机构就好了。”李焘心想,可是经过考察,他发现能接收两岁孩子的机构少之又少。
    李焘在内的不少青年人都在思考,养老托育最理想的状态什么样?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研究室主任李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社区中安置养老托育的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在家门口的养老托育服务能够辐射到家庭,这就是我们最理想的一种服务模式。”
    此次发布的《意见》就指出,要确保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这将有效扩大面向广大普通家庭老年人和婴幼儿的普惠性服务供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工作,服务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但是也应看到,在即将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我国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愈加凸显。”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顾严分析认为,具体问题主要有:地方政府职责不清晰,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普惠性服务不足,供求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传统政策效应式微,养老托育机构融资难;家庭能力弱化,主体责任履行面临困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服务方式不适应新要求等诸多情况。
    顾严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制定了回应社会热点、打通了政策堵点的一系列新举措,为上述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了新方案。
    在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的服务供给方面,《意见》明确,要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帮助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优化居家社区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
    而在备受社会关注的监管领域,《意见》提出,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积极发挥多方合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性,开展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强化数据资源支撑,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强康养融合、深化医养结合,培育智慧新业态,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通过逐步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体系、促进用品制造提质升级等举措,促进养老、托育产业的健康发展。据《民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