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1月1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4]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省内异地购房可通过APP提取公积金

  晨报讯 (记者 梁耀华)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2020年12月31日起,该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房,可通过该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提取公积金。
    目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已实现对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应用,缴存职工(房屋所有权人)在省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信息完整准确,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通过下载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APP,“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腿”进行自助申请办理。
    缴存职工按照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规定。
    此外,2020年12月31日起,在异地购房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手机APP自助下载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该证明自申请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间可下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