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1月1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6]
忻州中院:积极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晨报讯 (特约记者 郝伟) 为推进银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拓宽银行业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充分发挥银保监管机构、银行业协会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忻州中院与忻州市银行业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银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指出,银行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坚持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要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根据银行业纠纷实际,灵活确定解纷方式,强化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提升解纷效率,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意见》强调,忻州法院和银行业协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银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诉调平台和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忻州法院在受理和审理涉银行业纠纷案件过程中,应当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意见》要求,忻州法院、银行业协会、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提高信息技术支撑水平,共同成立银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指导、协调管理,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化解涉银行业纠纷诉讼,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