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声声大姐唤亲情

□李潇雨
  我是一名审理民事案件的女法官,今年是我独立办案的第17年。邻里纠纷、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借贷赔偿等东家长、西家短的传统民事案件我都审理过,算一算这些年审的案子也有千件了。
    庭审是个科学体系,每个环节机械而严谨。法庭调查打事实战,法庭辩论打条文战,并没有一个环节打感情战。但是,抚养、赡养、继承、婚姻哪一个案件不是亲情、爱情的产物?我们如何能无视证据饕餮后的情感动荡,如何能漠视条文罗列外的血缘牵绊?法庭上的贪嗔痴悲绝不会随着法槌的落定而一笑泯恩仇。
    我见过最揪心的案件长的是什么样呢?
    它是一起继承案。
  一
    原告大姐起诉三个弟弟,请求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份额。关键证据却是被告提交的一份母亲自书遗嘱。
    法庭上,上演的是两个版本的故事。
    原告,父母在世时,曾在朋友亲戚面前不止一次地说,遗产平分四份,儿女人人有份。
    被告,母亲遗嘱中说,尊重父亲遗言,女儿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按常理,既然在遗嘱中痛陈女儿不孝,为何还要赠与女儿4万元现金?既然强调女儿在房屋修建中分文未出,为何还要求儿子们在适当时机给一定分红?这份自相矛盾的遗嘱背后真的没有隐情吗?逝者已矣,围绕遗嘱的真实意思表达在双方当事人的各执己见中变得扑朔迷离。
    我平静地坐在法椅上,不动声色地倾听着双方当事人以及代理人、辩护人据理力争的言辞。其间没有家人的体谅、没有亲情的担待,有的只是家产的数量、该得的份额。“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这叫作六度空间理论。似乎世界很小,你我近在咫尺。可法庭上,这些人明明血脉相连,却连相认都成了一种奢望。没有一起长大的回忆与温暖,只有埋怨与仇视。
  二
    我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告是犹豫的,被告是迟疑的。暂时休庭。庭审结束后,原告找到我,娓娓道来一个法庭上不曾说出的心结——“我并不是想要遗产,我只是想得到一份承认。”
    原告是家中老大。父母修建房屋时,几个弟弟尚小,于是刚结婚的她瞒着婆家,把私房钱都贴补了娘家。因为城市改造,老宅变成了门面房。她体谅弟弟们刚成家,生活负担重,于是从未开口向父母提出要分房租。她把自己投入的那一部分、该得的全部无怨无悔地都给了弟弟们。但是令她心寒的是,母亲病重时刻,几个弟弟瞒着她,逼着母亲立下遗嘱,明确指出女儿不许分只砖片瓦的理由竟然是不孝顺。
    原告说出母亲遗嘱中“不孝顺”三个字时已是声泪俱下。我能想象,这是付出付诸东流的呐喊,这是深情跌落泥潭的绝望,这是被家人拒之门外的心碎。
    看着原告几近崩溃的神情,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我知道,作为职业人设,法官的泪点要比普通人高,法官的体温要比普通人低。法庭是一个克己制欲的场所,让法官作出冷静判断的从来不是无信息量的贫血煽情。但是面对姐姐毫无保留付出后的被误解、被排斥,面对几个弟弟抱着“要攘外必先安内”的心态,把家庭作战场的财产之争,我感觉自己不能坐视不管,不能就案论案,让利益之争变成一个大家庭循环不止的悲剧。
  三
    我找到三个弟弟逐个调解。“遗嘱是你母亲真实意思表达吗?”“你父母生病期间,是谁端屎端尿地伺候?”“你姐姐结婚后有没有贴补娘家?”
    面对我直击要害的提问,三个弟弟有的闪烁其词,有的无言以对,但都少了法庭上的剑拔弩张。
    我让他们从童年谈起,从回忆入手。“谁每天接你上下学?”“谁舍不得吃馒头却留给了你?”“你小时候做错事,谁为你向父母求情?”“谁忍着寒冷把围巾给你围?”“是谁把工作的机会让给了你?”
    一点一滴地回忆,一寸一寸地融化。“你们的大姐提起诉讼,并不是要与你们争夺财产。她说她只是心寒弟弟们在利益面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她只是心有不甘啊!她说自己的心愿就是看着弟弟们都能过上好日子,长姐如母,你们可懂?”
    终于,一声声大姐唤回了亲情。
  四
    从开庭到调解成功,我组织了十多次谈话。从兄弟三人最初的对抗、戒备,到最后握着我的手,愧痛表态:“杜艳玲法官,我们知错了。都是金钱惹的祸。我们以后一定善待大姐,也妥善处理我们兄弟之间的利益分割。”
    整整七天时间。我自己也在别人的故事里得到了一次精神的洗礼,关于亲情、关于付出的洗礼。
    我知道:法律事实只是客观事实的投影,所以,我们的观察应该是多角度的。也许我们永远无法还原客观事实,也许我们永远无法看透人性种种,但多一个角度观察可能作出更合理的判断,多一种侧面的洞悉就可能呈现多方满意的结果。法官的判决书只能解开法律关系的纠纷,但是当事人的心结还是需要调解与沟通来解开。
    注:本文是李潇雨经过采访中阳法院杜艳玲法官办案全过程后,以第一人称撰写。(作者单位系中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