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9]

集中执行一个月执结标的款500余万元

  自11月20日以来,云州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执行月”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云州法院执行局结案70余件,查封房屋12套,腾退场地1套,限制高消费7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6人,为申请人追回执行标的款500余万元。
  执行亮剑保民生面对拘留求履行
    唐某与郭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夫妻因生活琐事矛盾不断冲突,最终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婚生子郭某由唐某抚养,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判决生效后,郭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2月15日,执行法官依法将郭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其将面临司法拘留,郭某瞬时认怂,主动承认错误,当即联系朋友将1.4万元抚养费交到法院,并保证今后主动履行。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耐心上门说理罚金主动履行到位
    李某因盗窃罪被云州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缴纳罚金。执行法官主动来到其家中,从法律层面以及情理角度对其耐心劝说。最终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认识到不履行法律文书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主动筹款缴纳罚金,该案顺利执结。
  灵活执行方式保障企业发展
    某建设公司与某混凝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某混凝土公司拖欠某建设公司货款10.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某混凝土公司以其经营不善为由拖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得知某混凝土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但如果强制执行,采取查封、扣押,将对该公司的经营造成很大影响。执行法官改变传统思路,允许被执行人某混凝土公司继续生产,但从其每批销售金额中扣除20%偿还申请人欠款,直至付清。执行法官的思路得到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一致认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思路的改变,不仅确保了申请人欠款的及时还款,而且切实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云州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