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2月2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9]

太铁中院: 不远万里找线索 老赖终于认了怂

  晨报讯 (特约记者刘龙玉)近日,太铁中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完毕太原某公司与王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回案款1.5亿余元。该案的原告太原某有限公司送来了写有“千里追老赖、利剑护民安”的锦旗,表达了对法院和法官的感谢。
    本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王某某为港籍居民,无大陆居民身份证,执行法官发现通过法院执行流程系统中的网络查控系统根本无法查控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财产。王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对此,太铁中院执行干警迎难而上,不远万里,辗转福州、云南等地,对被执行人持有的港澳证件号码名下的财产及行踪轨迹等开展传统查控。
    经太铁中院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全资拥有的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福建某环境集团有限公司30%的股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太铁中院依法对该项股权予以了冻结,考虑到受疫情影响的原因,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执行人员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并没有立即对股权进行处理,而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准备将其涉嫌拒执罪的材料移送相关部门。在此种情形下,被执行人王某某主动履行了其债务,双方当事人和解,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