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2月1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我省拟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

试点地区15年以下电梯不再每年一检

  晨报讯 (记者 梁耀华)12月17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全省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我省出台《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选择大同、临汾、忻州3市开展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
    在改进维护保养模式方面,以往依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至少每15天对电梯维护保养一次,全年不少于24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地区的电梯实行按需维保,突破现行的固定项目和周期,允许根据电梯实际运行状况、生产厂家要求以及使用单位需求通过合同协议的方式,确定现场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最大限度地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与此同时,试点地区电梯推行无纸化维保,放宽强制纸质维保记录要求,允许采用无纸化记录,但限制必须预留适时与上级信息化平台互通的接口,推进普及电梯信息化监管。
    在检验、检测方式方面,将原来的年检改为检验、检测相结合的形式。以往,电梯安装后应做安装监督检验,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改革后,将根据使用年限调整为6年以内每3年检一次,6到15年每两年检一次。不实施检验的年份由使用单位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不纳入改革试点,仍是每年定期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