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12月17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2]

光茅台就收了200多瓶!这名公安局长获刑

  曾在国家级新区贵州贵安新区担任公安局长的高永昌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高永昌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简称一审判决书)披露了上述内容。2013年以来,高永昌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约976万元,其中仅茅台酒就收了两百多瓶。
  
  受贿关键词“茅台酒”
    高永昌,男,回族,1961年7月生,江苏南京人。自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在贵州公安系统工作30余年,2013年3月出任贵安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12月兼任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2019年6月通报被查。
    2019年12月,高永昌被“双开”。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指出,高永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破坏贵安新区公安局政治生态,政治信仰缺失,信谣传谣,对抗组织审查,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通报还提到,高永昌违反廉洁纪律,与多名女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放贷并获利;违反群众纪律,耍特权、抖威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违规向施工企业摊派费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20年1月,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就高永昌涉嫌犯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高永昌2013年3月任贵安新区公安局局长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承接工程、拨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或承诺提供帮助,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976.3236万元。
    高永昌受贿事实中,茅台酒是个关键词。6年内,他收受的茅台酒超过两百瓶,品种包括53度飞天茅台、定制茅台、年份茅台、生肖茅台等,总价值近50万元。
  一审获刑11年半
    主要有哪些人给高永昌送过茅台酒?
    一审判决书介绍,陈某系贵安新区公安局民警,他在高永昌关照下,2015年9月任该局思雅派出所教导员,2017年8月任该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为感谢高永昌在其职务提拔及公司经营上提供的帮助,他先后送给高永昌170万元。
    此外,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某送给高永昌1瓶三十年的茅台年份酒,2016年5月左右又送给高永昌6瓶三十年茅台年份酒。2016年底,陈某将24瓶53度飞天茅台酒放到高永昌公务车上;2018年春节前的一天,他将12瓶53度飞天茅台酒放到高永昌公务车上;2019年春节前的一天,陈某将6瓶53度飞天茅台酒放到高永昌公车上。陈某所送茅台酒价值共计13.3451万元。
    同样,何某也曾在贵安新区公安局任职。他为在职务提拔上得到帮助,于2013年—2018年多次送给高永昌53度飞天茅台酒,共计21瓶。此外,何某还送给高永昌现金23万元。在高永昌帮助下,2014年5月,何某被提拔为该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一审判决书显示,周某与高永昌熟识。高永昌到贵安新区任公安局局长后,周某和丈夫来到贵安新区寻求发展,在高永昌等人帮助下成立了贵州贵安新区瑞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为感谢高永昌对公司经营提供的帮助,周某及丈夫先后送给高永昌247.2万元。此外,2014年、2015年春节,周某每年均到高永昌家里送去6瓶53度飞天茅台酒,2017年在高永昌生日之前,到高永昌家里送给高永昌6瓶十五年茅台年份酒。周某所送茅台酒价值共计4.3182万元。
    2020年8月,铜仁市中院一审判决:高永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2019年1月,贵州出台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牟取私利。据新华网报道,2019年,贵州省查处利用茅台酒牟取私利问题397起,处理37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84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