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03月0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综改区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商务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指导全区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晨报讯 (记者 李倩芸)3月4日,山西综改示范区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商务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指导全区各商贸、零售、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领域企业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通知》指出,商务领域企业要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实行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制定复工复产管控方案,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等;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企业要落实法人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员工排查登记、防护物资及人员配备、经营场所防控和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等工作。
    为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各企业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促进消费增长。餐饮等服务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要主动下沉社区,采用“外卖外送”等经营模式或借助电商平台,开展“无接触配送”;消费服务企业要借助网上平台积极开展网上促销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巡查检查。同时,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与职工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复工复产企业要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建立情况信息“日报告”制度,企业将当日开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防控应急物资保障等情况及时向备案部门报告。
    对于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的外贸企业和境外项目实施主体,可向山西省贸促会咨询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此外,对于商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状况、面临困难问题和相关政策建议,企业可自行登录网络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