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年02月1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5]
太原市老龄委发布

老年人疫情防控十五条守则

  2月10日,为切实保障全市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太原市老龄委发布老年人疫情防控十五条守则。全文如下:
    为积极应对当前肆虐全国的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疫情防控领导组的决策部署及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的要求,充分考虑老年人免疫功能弱,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和高危易发人群的具体实际,切实保障我市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结合太原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实际,市老龄委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以下 “太原市老年人疫情防控十五条守则”: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虐的严峻形势,以及给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增强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意识,坚定严阵以待打赢战胜疫情阻击战的信念和决心。
    二、尊重和服从所在社区(农村)、企业、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办法和纪律要求,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商场、车站、公共浴池、影剧院、老干部(老年)活动室、棋牌室、展览馆等地,不参加聚餐、聚会,不走亲访友。
    三、必须外出和乘坐交通工具的,要随身携带身份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避免或减少接触、使用公共场所的设施、器械等,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从公共场所或户外返回后,及时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于流动的自来水下洗手,对穿戴的衣物、鞋帽及时擦拭消毒并悬挂于通风处晾晒;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口遮住口鼻。
    四、保持居室卫生和空气流通,注意室内通风,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进行必要的室内擦拭消毒。
    五、保持良好的心态。面对疫情肆虐,老年人既不能麻痹大意、不在乎,也不要过度紧张恐慌,要科学防控,严密防护,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健康,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注意食品卫生。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接触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售卖禽类、野生动物等活体动物的市场。食用肉类、蛋类要煮熟、煮透,切忌食用过了保质期、霉腐变质的食品。
    七、注意适度锻炼身体。充分利用室内空间,创造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室内空间活动和锻炼,保证充足和规律的睡眠,保持身心愉悦,增强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
    八、注意科学搭配,营养膳食,增加肉、蛋、奶和绿色蔬菜、水果的适量摄入,调剂好生活,多喝水,戒烟限酒。
    九、注意保暖,避免感冒。针对冬春交替季节的气候和温度变化,适时调整衣被,注意保暖,尽量避免感冒。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要遵医嘱按时服药,做好慢性病管理。
    十、家中备置必要的卫生健康用品。比如: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基础医疗用品。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常备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和慢性病医嘱用药及常用的感冒、止痛、消炎药等。
    十一、注意感冒发热处理。自己感觉发热的要主动测量体温,确实存在发热或咳嗽等可疑症状,应隔屋居住,主动戴口罩,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主动告诉医生自己在疫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情况及发病后的行程和接触史,积极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十二、避免接触发热、咳嗽或者其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如果近期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是感染者有过接触,要尽快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听取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建议。
    十三、注意了解学习关于新冠肺炎的相关知识,获取由权威机构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识,增强对虚假和错误信息的辨识能力,不信谣、不传谣,防止上当受骗。
    十四、老年人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所在社区 (农村)、企业、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和支持子女及亲属积极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为奋战抗击疫情一线的亲属排忧解难,传递正能量。从事过医疗、疾病预防的老医务工作者,要随时关注疫情动态,积极献计献策、献爱心,力所能及地为疫情防控做贡献。
    十五、牢记太原市 12320及所在辖区发热门诊、定点救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卫生服务热线,有任何疑问或相关需求请及时致电咨询或求助。 晨报记者 高慧娟 冯琳 制图 张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