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7月16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5]
以次充好、冒充排放合格产品

江淮汽车在北京被处以近1.7亿元罚款

  据新华社7月15日电 (记者 倪元锦)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的“行政许可和处罚结果信息公示”一栏,公示了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江淮汽车因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879836.54元,并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84740800.00元)二倍罚款16948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