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7月0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5]

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有望扩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信息显示,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拟考虑采取账户制,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这被市场解读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篮子”有望扩容。
    2018年4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提出,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进行有益探索。自2018年5月1日起,对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由此,我国正式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
    目前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在提高个人养老保障水平方面的作用还有很大发展潜力,三支柱之间的结构不平衡。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认为,我国养老保险第一支柱(社保养老金,即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短板”,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还只是一株“幼苗”。这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较大。同时,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有关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的政策体系,应当从促进养老保障可持续的战略高度推进第三支柱的建立与发展,对进入第三支柱投资领域的金融机构实行资格认证准入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表示,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通过多支柱的养老金制度科学组合,实现政府、单位和个人的三方责任共担,才能够更好地分散风险,促进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
    天弘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经济学家熊军表示,养老资金管理的目的不是简单地战胜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某人30年前存1万元,这笔钱当时很“值钱”,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多年工资,存到银行每年收益5.5%想着将来养老用。目前发现,这笔钱根本不够用。换言之,把养老目标仅与CPI挂钩仍有局限性。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和各类金融机构与专业投资机构的作用,为服务于家庭和个人财富积累做好相关工作。
    中国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认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可全程记录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过程,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汇总好每个人一生中在各服务机构的全部记录,既方便老百姓查询个人信息,又能通过系统对接核报税务机关,方便报税抵税,还能为监管部门提供信息监测、风险监控等服务。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