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安全生产检查公告
(2019年第3号)
1. 乡宁县境内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隆博煤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2. 隰县境内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施工26标项目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3. 汾西县境内太阳山洗煤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4. 吉县境内中国石油西部钻探工程总承包公司40673钻井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5. 浮山县境内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文坛小区项目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6. 大宁县境内中石油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50718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7. 隰县境内山西宝联建筑有限公司 (隰县凤凰苑C区1-7#、S1、S2商业、地库及幼儿园项目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以上单位务必于2019年7月20日前接受处罚,处罚后逾期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依法定程序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予以联合惩戒。
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