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6月04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5]
孙洪山就“多元化解纠纷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专题调研

全省法院要从五方面做好多元化解工作

  5月22日至23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深入运城中院、运城市盐湖区法院、临汾中院、临汾市尧都区法院、洪洞县法院甘亭人民法庭就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并在盐湖区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座谈会。
    孙洪山先后到调研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多元化解中心、涉诉信访接待窗口等实地参观,详细查看了便民利民设施、诉讼服务平台建设、调解工作室等;向正在办理立案的律师、现场群众了解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立案时效、立案流程、诉前调解分流、当事人需求等;与速裁团队的法官亲切交谈,详细了解案件结构、审判执行等情况;先后走访了在岗的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公益律师、行业调解员等,围绕日常工作量、调解成功率、诉调分流、经费保障等进行了着重调研。
    在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座谈会上,迎泽区、尧都区、盐湖区三家试点法院分别汇报了试点改革推进情况,太原、临汾、运城三家中院介绍了两级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中坚持党委坚强领导、找准法院职能定位、明确试点改革目标路径、强化考核功能作用、建立联动机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
    孙洪山在讲话中,对盐湖区等三个试点法院开展多元化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法院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更好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的现实路径。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历史性变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最高法院“积极参与多元纠纷化解,提升新时代诉讼服务水平”的安排部署,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要发挥制度优势,推动构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主动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汇报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推进与各种非诉解纷机构的协调配合,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功能互补、良性互动。
    要坚持系统思维,积极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平台。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引进联动单位,并通过信息化手段与相关机构联合互动,主动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纠纷化解平台对接,整合线上线下纠纷解决资源,建立一揽子、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
    要加强机制保障,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效能。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内部联动机制、业务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经费保障机制,以成熟完善的机制保障改革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要注重经验总结,努力形成试点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示范效应。进一步巩固、深化、提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成果,落实“对标一流、创造一流”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实践导向,加强自我检视和工作总结,努力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推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提档升级。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剑锋,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雁平,临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行杰,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文君,临汾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太生,省高院信访局局长、法官学院院长葛郅博参加调研。据山西高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