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5月23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问答

未来可通过三大平台获得法律咨询服务

  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翟新山、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武红霞就“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相关情况后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老百姓如何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翟新山:全省117个县(市、区)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1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了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工作日、乡镇工作站每周一次提供服务。人民群众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到当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就能获得免费解答。具体可以详询当地司法局,获取各中心(站)值班时间和详细地址。
    问:现在互联网非常发达,有没有考虑通过线上提供咨询服务?
    翟新山:目前主要依托县乡两级实体平台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山西法律服务网也已初步建成,正式上线后,可实现法律咨询、综合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在线办理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网上预约等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公共法律服务。同时,我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正在扩容改造,将原先单一的“12348”法律援助专线拓展为融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鉴定、律师服务、普法宣传、政务监督等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热线平台均拟于六七月正式上线,届时,群众可通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问:在便民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监督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工作,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武红霞: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经设置了群众满意度评价的功能,每咨询一次评价一次,咨询对象既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评价,也可以线下评价;在咨询后会进行定期回访,并公布投诉电话,群众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如果出现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吃拿卡要、违规收取服务费、不能正确履职导致问题恶化、被有效投诉两次经查证属实等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值班资格,并根据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同时对表现突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将在评优评先、“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