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5月22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2]
太原市卫健委: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网络在线直报

  晨报讯(记者高慧娟)5月21日,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上报工作。通知特别提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将实行网络在线直报。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发生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时,按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级和报告时限要求进行上报。
    太原市卫健委特别强调,将定期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分析、研究,督促医院制定和落实具体的改进措施,对由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患者死亡及致残的重大事件进行全市通报,督促医院全面整改,并进行追踪、验证,确保改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