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5月2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8]

“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强制腾地

  晨报讯近日,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应平带领执行局13名干警来到东村镇尧上村,依法对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进行强制腾地。
    2019年3月14日,朱某元向岚县法院申请执行吕梁中院作出的(2018)晋11民终2019号民事判决书。岚县法院立案后,于3月21日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亮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申请执行人朱某元的土地,但朱某亮一直未履行。4月23日,该院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朱某亮于4月26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亮到期仍未履行,故该院决定对朱某亮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当日,李应平亲自指挥执行干警,迅速按照预案进行警力部署,并分两批分别维持场内、场外秩序。
    场内三辆农用车同时开工,分别装运砖头、沙子、柴垛等,指定一名干警专门负责记录装载数量和装运次数。场外干警指挥车辆和工人将装载物品卸载到指定地点,按一定数量码放整齐,并做好记录,现场秩序井然。到下午6时,场地物品全部腾空。
    执行完毕后,在现场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当着被申请人的面将腾出物品一一清点、登记、录像。至此,该起案件妥善执结。(岚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