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5月0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4]

产销8万余斤“毒”狗肉公益诉讼判赔560余万元

  据新华社5月7日电 (记者朱国亮、陆华东)用琥珀胆碱和氰化物毒杀狗,加工后再卖给消费者食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7日披露了一起跨区域“偷-收-卖”狗肉案,16名犯罪嫌疑人一审获刑,其中5人还被判赔偿560余万元。
    据介绍,2017年 5月至2017年10月,江苏南京、镇江、常州等地接连发生偷狗事件,数百条狗在悄无声息中消失。2017年10月23日,丹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案,随后犯罪嫌疑人相继归案,一条跨区域“偷-收-卖”狗肉产业链浮出水面。刘某等11人负责毒杀狗。他们一般在早上四点至八点作案,主要用两种方法偷狗:一种是用弓弩和毒镖射杀,不到半分钟就可以将狗毒死;另一种方法是把毒药塞在鸡肉或者鸭肉里,狗吃下去一分钟左右就会被毒死。
    被毒死的狗由钱某和孙某夫妻二人收购。他们将批量收购的毒狗开膛、洗肠,简单处理后,将狗肉转售给下家,共计达8万余斤。下家再将买来的狗肉运至不同地区销售,或加工成熟食销售。经专业机构鉴定,这些狗肉中均含有剧毒氰化物和琥珀胆碱。
    为严惩此类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丹阳检察院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还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处钱某等5人在各自侵权范围内支付毒狗肉销售金额10倍的赔偿金共计5674168元,获得丹阳法院支持。